关于装备、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37号
为指导企业加大装备、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告如下:
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时代新购进的装备、用具,,,,,单位价值不凌驾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用度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盘算折旧;;;;;单位价值凌驾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验条例、《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牢靠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牢靠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划定执行。。。。。
二、本通告所称装备、用具,,,,,是指除衡宇、修建物以外的牢靠资产。。。。。
财务部?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