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财务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务部通告2022年第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议安排,,,,,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生长,,,,,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小我私家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凭证《国家税务总局?财务部关于延续实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通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限期届满后继续延伸4个月。。。。。。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序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划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小我私家所得税、海内增值税、海内消耗税及附征的都会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三、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通告宣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治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四、本通告划定的缓缴限期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响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切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着实施细则划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治理延期缴纳税款。。。。。。
五、纳税人不切合本通告划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着实施细则等有关划定严肃处置惩罚。。。。。。
六、本通告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部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