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生长,,,,,,,,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通告如下: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验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通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划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限期延伸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