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通告2019年第49号
为支持脱贫攻坚,,,,,现就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分和直属机构,,,,,用于目的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盘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限期内,,,,,目的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目的脱贫地区”包括832个国家扶贫开发事情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新疆阿克苏地区6县1市享受片区政策)和建档立卡贫困村。。。。。。。。
二、企业同时爆发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盘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切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盘算在内。。。。。。。。
三、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时代已爆发的切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盘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特此通告。。。。。。。。
财务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