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布16项修订的加工商业单耗标准
团结通告〔2018〕22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生长刷新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商业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商业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商业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商业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
1. 16项修订的加工商业单耗标准列表.doc
2. 16项修订的加工商业单耗标准文本.doc
3. 16项废止的加工商业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生长刷新委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