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部令
第32号
《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治理划定〉的决议》已经2017年1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第116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商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赞成,,,,,,,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7年3月13日
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关于修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治理划定》的决议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治理法》和《外国人入境出境治理条例》的划定,,,,,,,凭证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团结、优化效劳的要求,,,,,,,现决议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治理划定》(劳部发〔1996〕29号)有关条款举行修改。。。。。。。。
一、将第八条、第十条中的“职业签证”修改为“Z字签证 ”。。。。。。。。
二、删去第十四条。。。。。。。。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获准来中国是情的外国人,,,,,,,应凭允许证书及本国有用护照或能取代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Z字签证。。。。。。。。
凡切合第九条第二项划定的职员,,,,,,,应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通知函电申请Z字签证;;;;;凡切合第九条第三项划定的职员,,,,,,,应凭文化部的批件申请Z字签证。。。。。。。。
凡切合本划定第十条第一款划定的职员,,,,,,,应凭相助交流项目书申请Z字签证;;;;;凡切合第十条第二项划定的职员,,,,,,,应凭工商行政治理部分的挂号证实申请Z字签证。。。。。。。。”
本决议自宣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