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216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议》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聚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2014年3月12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海关规章的决议
为了顺应经济社会生长需要,,,,,切实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刷新,,,,,现决议废止2004年1月19日以海关总署第109下令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商业保税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治理步伐》、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审核治理步伐》、2006年3月20日以海关总署第146下令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治理步伐》以及2010年3月1日以海关总署第187下令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治理步伐》。。。。。
本决议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