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2版《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的通告
海关总署通告2015年第6号
《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是商品归类的执法依据之一。。。。。。我国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条约》(以下简称《条约》)的缔约方,,,,,,凭证《条约》的划定,,,,,,中国海关凭证天下海关组织体例的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体例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并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以后,,,,,,天下海关组织对2012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举行了部分修订。。。。。。中国海关凭证天下海关组织已宣布的修订内容,,,,,,同程序整了我国2012年版《税则注释》,,,,,,详细内容详见附件1-4。。。。。。
现予以通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2012版《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一期)
2.2012版《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二期)
3.2012版《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三期)
4.2012版《收支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四期)
海关总署
2015年3月11日